「海寧財稅網」簡化贈與不動產免營業(yè)稅所需資料的解讀
2021-04-16 16:25:28
一、公告的歷史背景
為了加強對無償捐贈或個人捐贈資產的管理,近年來,部和國家局先后下發(fā)了多份文件,規(guī)定了辦理手續(xù)所需的證明材料。在實施過程中,由于兩個增值稅要求的免稅證明材料存在差異,可供人們選擇的證明方式不多,納稅人不方便同時辦理免稅手續(xù)。納稅人希望整合兩個增值稅的免稅證明,盡量指定各種證明供選擇。為了滿足納稅人的適當需要,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簡化行政管理、分散權力和方便群眾援助的信念,國家研究院
金融事務
在全面梳理相關文件的基礎上,我局對個人捐贈或無償捐贈資產免征增值稅和所得稅所需的證明材料進行了簡化和規(guī)范,并發(fā)布了本公告。
二、公告細節(jié)
(一)應提交的詳細資料
納稅人應提交《一人無償捐贈財產登記簿》、兩國原告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繼承或接受遺贈的,只需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財產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不同情況下需要提交的資料
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還應當分別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1 .離婚分割個人財產,應提交:
(1)離婚協定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最高人民法院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2)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如果他們之間免費贈送子女,應提交:
(1)如免費贈送配偶,提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父母、父母、祖父母、侄子女、孫子女、弟妹免費捐贈的,應當提交戶籍簿、出生證明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書或者最高人民法院調解書的原件、復印件或者能夠證明兩國血緣關系的部門(具有專業(yè)知識的政府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
3.如果非兒童撫養(yǎng)費或撫養(yǎng)費欺詐是免費提供的,應提交: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最高人民法院的調解書、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扶養(yǎng)關系證明,或者能夠證明兩國扶養(yǎng)關系的部門(具有專業(yè)知識的政府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繼承或者接受遺產,應當提交:
海寧財稅網(1)房產海寧財稅網無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能夠證明代理人無權繼承或者接受遺產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改善公共服務的要求
為進一步方便納稅人辦理免稅手續(xù),公告稱:各地
金融事務
行政機關應通過服務大廳、金融網站、12366電話、納稅人中學等多種渠道大力宣傳外商投資的明確規(guī)定和并行程序。,在第一時間回應納稅人的討論,并做好培訓和輔導工作。避免納稅人兩頭找,兩頭跑;前提周邊地區(qū)可以探索政府機構之間的數據交換和共享,查詢認證數據,減少納稅人提交的數據。
第三,公告帶來的變化
(1)整合
增值稅
,所得稅免稅證明。該公告免除個人免費贈送或接受資產
增值稅
、
所得稅
將所需證明材料進行整合合并,區(qū)分四種情況,即離婚分離個人財產、無償贈與子女、無償贈與非子女撫養(yǎng)或撫養(yǎng)欺詐、繼承或接受遺贈,分類列出,消除了原管理工作中規(guī)定的兩種增值稅免稅證明材料的差異,有利于稅務機關的操作,便于納稅人對比提供。
(二)簡化辦理免稅手續(xù)必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從方便納稅人辦理免稅手續(xù)的角度出發(fā),公告簡化了所需的證明材料。比如父母雙方免費給父母,只有戶籍能夠證明兩國血緣關系,才能提供。
(三)增加了認證材料的選擇性。公告列舉了各種形式的證明材料,以“或”的形式表示,為納稅人提供了多種選擇,為納稅人提供了便利。比如離婚分割個人財產,納稅人只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書或最高人民法院調解書)。
(4)關注海寧財稅網提交的代理人信息核心內容。個人財產關系的轉移涉及幾項立法,如民法通則、法律規(guī)定、繼承權等。,這關系到原告的切身利益。適當的證明材料是劃清征稅與免稅界限的關鍵。因此,公告在特定情況下給予、繼承或接受遺贈的,代理人信息將包含在廣義的證明信息中,但免稅所需的代理人信息只需證明兩國的血緣關系或撫養(yǎng)(贍養(yǎng))關系或繼承權(接受遺贈)關系,個人財產本身必須有表示。這樣可以避免因政策誤讀而增加納稅人負擔。
四.公告的執(zhí)行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月起生效。個人無償贈送或捐贈的資產免征增值稅,
所得稅
相關證明材料以本公告為準,同時暫停執(zhí)行與本公告不一致的相關明確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