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避稅」總結營改增后二手房交易“三變三不變”
2021-04-16 16:31:16
自營改增實施以來,《關于全面推進增值稅轉型改革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文件
二手房買賣,除了將出售資產的愛國彩票改為增值稅憑證外,還涉及哪些變更?什么東西和以前一樣?
納稅的“三大變化”
案例:
2016年5月3日,第一次購房的李先生以180萬元的價格出售了某縣所轄市區(qū)總面積為143平方米的房產。李先生購買該房產用于避稅的時間為2015年1月6日,該房產原值為150萬元。全步驟對比了營改前后李先生納稅情況的變化。
一、增值稅的變化
財務條例”
明確規(guī)定從增值稅到增值稅體制改革的過渡政策
“具體:一個人會買一套嚴重不滿2年的房子,內部出售,按5%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如果一個人買房超過2年(含2年),內部出售,為什么要避稅,免征增值稅(北上廣深除外);在北上廣深周邊地區(qū),一個人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內部出售的,按扣除購房款后的利息按5%的比例繳納增值稅。內部出售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房屋,免征增值稅。
以上情況,李先生在營改前需要繳納增值稅9萬元(180×5%),營改后只需繳納增值稅8.57萬元[180/(1+5%) × 5%]。對比兩者,營改后,李先生節(jié)稅4300元。
二、個人所得稅的變化
金融法規(guī)《關于個人轉賣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困難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第四條明確規(guī)定,個人轉讓中產階級唯一一棟貧困辦公樓5年以上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不符合上述政策的,應按“個人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征收方式有檢查征收或審批征收兩種。納稅時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原始、準確的匯票的,應當核定征收,否則應當核定征收。
為什么要避稅
財務條例”
關于營改增后房產稅和耕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jù)難的通知
國稅發(fā)〔2016〕43號文件(以下簡稱“國稅發(fā)〔2016〕43號文件”)第四條第二款明確規(guī)定,個人轉讓私有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不含增值稅,取得私有房屋后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增值稅計入個人財產原值,計算轉讓所得時可抵扣的稅額不含本次轉讓所繳納的增值稅。
以上情況,假設適當?shù)目傻挚圪M用為10萬元。
如果選擇查收: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房屋原值-轉讓時繳納的相關稅費-適當費用)×20%
營改前:李先生繳納增值稅及附加費9.9萬元【180× 5% (1+7%+3%)】。
個人所得稅=[180-150-9.9-10]×20% = 20200元
營改增后,李先生繳納的增值稅及附加費為94,270元[180/(1+5%) × 5% (1+7%+3%)]。其中增值稅8.57萬元,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合計8570元。
個人所得稅=[171.43-150-0.857-10]×20% = 21140元
營改增后,李先生的個人所得稅就他為什么要避稅增加了0.94萬元。增加的因素是李先生在本次轉讓中繳納的增值稅無法抵扣,抵扣轉讓中繳納的稅款減少。如遇綜合增值稅(或增值稅)及附加稅,李先生的稅率仍會降低。
采用核定征收的,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具體比例由省地稅局或省地稅局授權的地稅局根據(jù)區(qū)位、地理環(huán)境、建造周數(shù)、私房類別、轉賣房屋平均價格水平等環(huán)境因素,在房屋轉讓收入的1%-3%幅度內確定。)
營改前,李先生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8萬元(180×1%);營改增后,李先生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7100元[180/(1+5%) × 1%],節(jié)約個人所得稅900元。
第三,契稅的變化
財務條例”
關于房地產交易項目契稅增值稅變更外商投資的通知
(國稅發(fā)〔2016〕23號)明確規(guī)定,個人購買中產階級唯一一套總面積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契稅減征1%;總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稅減征1.5%。除了北方、廣州、深圳,如果一個人買了中產階級第二套改良房,總面積90平米及以下,契稅減征1%;總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稅減征2%。
勞改營改造前,李先生要交契稅22500元(150×1.5%)。如果發(fā)生在改革陣營之后,根據(jù)
財稅[2016]43號文件
明確規(guī)定契稅交易價格不含增值稅。李先生只需繳納契稅21400元[150 ÷ (1+5%) × 1.5%]。對比兩者,營改后李先生的契稅為1100元。
總的來說,既然增值稅是附加稅,而增值稅是內稅,那么營改增后,二手房銷售的稅率只會降低,不會增加,這是好事。
為什么要避稅交易服從“三不變”
首先,稅收將保持不變
營改增后,在一定過渡期內,將個稅交由地方稅務局為一人二手房銷售辦理納稅申報受理、稅收價格風險評估、稅收征收、單證生成等事宜,個稅不變。
第二,稅收程序保持不變
營改增后,二手房買賣的稅務手續(xù)及相關事宜仍按“國科院”辦理
金融事務
司法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房產稅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89號)國家稅務總局
金融事務
現(xiàn)將我局《關于房地產稅收制度實施中幾個明確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172號)的有關明確規(guī)定予以貫徹執(zhí)行。
第三,外國投資保持不變
營改增后,二手房出售完全相當于將增值稅政策轉化為
增值稅
上,原
增值稅
外商投資相關減免稅保持不變,減免稅所需資料仍按原明確規(guī)定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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