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在多類體育用品中擁有勒布朗注冊商標
2021-08-05 16:14:32
昨日,ESPN體育商業(yè)記者Darren Rovell在推特上稱,耐克公司在多類體育用品中擁有“勒布朗”(LEBRON)這個注冊商標。
Rovell表示,耐克對該商標的使用權至少要到2017年。如果接下來繼續(xù)使用該商標需要征得勒布朗-詹姆斯的許可。
詹姆斯目前是耐克的代言人。2003年,耐克用七年9300萬合同簽下了當時還在念高中的詹姆斯。2010年,耐克與詹姆斯達成續(xù)約。據悉這份合同年限要長于第一份的七年。?